劳动诉讼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劳动诉讼一般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争议之后采取的措施之一,也是处理劳动争议的最终程序,由人民法院参与处理劳动争议,从根本上将劳动争议进行解决。 一、劳动诉讼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分担的基本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但在劳动争议案件中,有些情况下法律直接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即法律对举证责任作出了明确分配。

因用人单位做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辞退、除名、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劳动诉讼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二、劳动争议案件需提交哪些证据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公民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资料、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原告应提交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书等相关证明。

(三)证明双方当事人劳动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上岗证等。

(四)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计算劳动报酬和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依法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五)有具体诉讼请求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法律依据:

我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法第八十三条还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劳动诉讼中的举证责任一般是按照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因此这也成为了最重要的环节,如果证据不足就会导致不利的后果。

职场天地微信号:暂无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号
爱八卦,爱爆料。

小编推荐

  1. 1 蓑衣虫(蓑衣虫怎么读)

    大家好,小乐今天来为大家解答蓑衣虫以下问题,蓑衣虫怎么读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 潮湿环境:蓑衣虫喜欢潮湿的环境,

  2. 2 怎么制作小视频(怎么制作小视频用手机)

    大家好,小豪今天来为大家解答怎么制作小视频以下问题,怎么制作小视频用手机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小视频制作可以通

  3. 3 人防地下室跟非人防地下室的区别(人防地下室战时水箱)

    大家好,小美今天来为大家解答人防地下室跟非人防地下室的区别以下问题,人防地下室战时水箱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人

  4. 4 江苏沙钢集团(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大家好,小豪今天来为大家解答江苏沙钢集团以下问题,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沙钢集

  5. 5 05月19日快讯:鱼跃医疗:参股公司美诺医疗将回购公司所持股份

    鱼跃医疗5月19日公告,近期参股公司美诺医疗拟进行增资及股份回购事项,具体方案为:美诺医疗拟发行A类优先股股份引入外部认购方NT SPV 18(系根

  6. 6 05月19日快讯:汇绿生态:拟以不超1.95亿元收购武汉钧恒30%股权

    5月19日,汇绿生态公告,公司于2024年5月19日与杭州杭实清紫泽源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聚合鹏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 7 05月19日快讯:兄弟科技:兄弟医药取得碘帕醇原料药CEP证书

    5月19日,兄弟科技公告,全资子公司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欧洲药品质量管理局签发的原料药欧洲药典适用性证书(CEP证书)。原料药名

  8. 8 05月19日快讯:国瑞科技: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5月19日,国瑞科技公告,5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公司通过参与专网通信虚假自循环业务,2020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

Copyright 2024 看看网,让大家及时掌握各行各业第一手资讯新闻!